一、適用範圍
適用於設計壓力未滿100MPa,設計溫度在250℃以下之壓力容器之急速開關蓋耐壓部分(包括載重傳導部分)之計算。
二、快速開關蓋裝置之形狀
•夾鉗型接頭
1.一體夾鉗型
2.分割夾鉗型
•整體形
1.附扣具整體型
2.組合環型
•軛框型
1.方型軛框
2.圓型軛框
三、材料:除依CNS9788之第5節(材料)之規定
外,依如下之規定。
1.材料限用鋼鐵材料。
2.胴體凸緣及夾鉗所使用之材料,採鍛造品。
3.框架所使用之材料,可以依買賣當事人之協
議而定。
四、設計一般規定:
1.快速開關蓋裝置各部分之應力,其值應在第9節中所示之容許應力界限以下。
2.本裝置在功能上.因受到重覆之載重,故應求出各部分之尖峰應力,而依CNS9799之規定實施 疲勞解析。
五、試驗及檢查:
凸緣扣具、凸緣夾鉗、蓋板扣具、蓋板唇片、夾鉗扣具及軛框之角隅部分應於機械 加工後,施以磁粉探傷試驗或染色滲透探傷試 驗,以確認其並無缺陷。
六、夾鉗接頭型之強度計算
一體夾鉗型之載重狀態及與評估位置
安全措施
•運轉中、開放中之表示:在快速開關蓋中,應裝設可確認係在運轉中或開放中之有顏色燈泡、蜂鳴器等。
•快速開關蓋裝置應具有防止超過運轉壓力之安全裝置(安全閥、洩壓閥、連鎖裝置等)。
•快速開關蓋裝置開放時,應以電氣方式或壓力指示器確認壓力容器之內部並無殘壓後,再將蓋板開放。
快速開關蓋裝置之問題集
2008/04/16
快速開關蓋檢查實務探討
2008/04/15
既有第一種壓力容器強度計算範例1-熱交換器
所稱「既有危險性設備」如下:
一、勞工安全衛生法納入適用範圍前已設置且目前未經檢查合格者。
二、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發布施行前已設置且目前未經檢查合格者。
事業單位對於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依本法第八條規定,向勞動檢查機構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代行檢查機構 (以下合稱檢查機構) 申請檢查時,得不受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所定型式檢查、熔接檢查及構造檢查等規定之限制。
事業單位申請既有危險性設備檢查時,應填具檢查申請書 (附表二) 及明細表,並檢附下列書件:
一、構造詳圖及強度計算書。
二、熔接部之機械試驗結果。
三、必要之非破壞試驗結果。
四、安全閥構造圖及必要吹洩量計算書。
五、設備設置場所及其周圍狀況圖。
六、符合第二條規定之設置時間相關證明文件。
前項明細表,依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所定格式。
事業單位依前條檢附書件之原始資料欠缺者,檢查機構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具有原製造廠簽署之相關證明文件者,得以資料審查方式認定放射線檢查、熔接效率、材質及強度。
二、使用材質不明者,得依最低強度採計。
三、得依原設計標準或製造當時之相關標準實施強度計算。
四、如具有前經熔接、構造檢查合格打印號碼可資識別者,得予採認。
五、事業單位自行繪製之整體組配構造詳圖,並註明容器內徑、長度、端板、管板型式、厚度、孔之尺寸及位置、傳熱管之配置等項目者,得予採認。
六、未檢附熔接部之機械試驗結果、必要之非破壞試驗結果或強度計算書不全者,事業單位如實施爐筒、胴體、端板、管板等主要結構之強度計算,經執業之機械技師簽認後,得予以採認。
檢查機構對於事業單位書件資料齊全者,於實施檢查時,得依原設計內容審查,並依檢查結果核定其最高使用壓力或設計壓力。事業單位檢附證明資料不齊全者,檢查機構得依其提供之構造明細表、構造詳圖、強度計算書、安全閥設定壓力等相關文件審查,並依檢查結果核定最高使用壓力或設計壓力。
為使在強度計算有參考,特以計算範例供給申請者免費利用如下…
既有第一種壓力容器強度計算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