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6

安全閥現場校驗


1.由使用單位申報安全閥現場校驗的理由,並與校驗單位商定現場校驗時間。

2.現場校驗安全閥的設備工作介質應是無毒、非易燃易爆的,並要求有壓力源。

3.現場定壓時,檢驗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則和標準進行監督,並按操作程序及規定執行,認定壓力準確後進行鉛封,出具校驗報告書。

4.使用單位應做如下準備工作。
(1)人員:設備主管人員,安全技術部門人員,操作至少三人以上(根據設備容量而定),其他有關人員。
(2)設備:
A.設備應定期檢驗合格(從事定期檢驗的單位應經過國家質量檢驗疫總局資格認可),處於完好狀態,並隨時可以進入升壓狀態。
B.若與其它設備並聯運行時,應有可靠的隔絕關閉閥門,並經有關人員檢查確認。
C.除安全閥外,設備上還應有其它可靠的洩壓措施(例如對空排放閥等)。
D.安全閥應經研磨檢修完畢,並經水壓強度試驗合格。
E.安全閥排放管的裝設應符合有關規則規定,並引至安全地點。
(3)工具:必備的工具,例如板手、管鉗子、螺絲刀等。
(4)其它準備工作。

5.校驗單位應做好如下準備工作。
(1)人員:根據設備實際情況,確定派出校驗人員的數量,一般為兩人。
(2)工具:一般必用的工具。例如:鉛封鉗、鉛封印、標牌、數字頭等;另外還要至少帶兩個壓力表,表盤直徑不小於100mm,經度等級不低於1級。

6.到現場後,檢驗員應先審查設備技術檔案及定期檢驗報告,了解設備概況,確定設備使用工作壓力。根據工作壓力,按規則要求確定安全閥的設定壓力、密封試驗壓力和回座壓力。

7.了解安全閥的使用情況,並審查有關安全閥的資料和上次安全閥校驗報告書。

8.檢查使用單位的準備工作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檢驗員可以拒絕現場校驗。

9.檢驗員有在現場指揮校驗操作人員按程序在設備上進行校驗定壓。

10.應做好校驗過程中的安全防護工作,校驗操作人員應穿工作服、帶手套、戴安全帽,以防止燙傷和其它傷害。

11.將校驗用的壓力表安裝在所校設備壓力最敏感的部位,例如:鍋爐頂部的蒸汽空間、容器和管道的頂部。

12.當壓力升到0.2MPa時,應暫停升壓,再檢查一次各崗位是否已做好了準備工作,確定無誤後,繼續升壓,當壓力升到設定壓力的75%時,帶板手的安全閥應進行一次手動試驗,檢查安全閥動作的靈敏性。

13.調整安全閥設定壓力的程序:先校驗設定壓力較高的安全閥,後校驗設定壓力較低的安全閥。對於彈簧式安全閥,應先將設定壓力較低的安全閥彈簧預緊力定得大一些;對於槓桿式安全閥可以通過移動重錘加大力臂的方法進行調整,使其設定壓力超過設定壓力較高的安全閥。待較高設定壓力的安全閥調整完畢後,再調整設定壓力較低的安全閥。調整完設定壓力後,再調整安全閥的回座壓力,最後進行密封性能試驗。
14.全部調整完畢後,應安裝好有關附屬裝置,然後進行鉛封,出具安全閥校驗報告書。